音樂專業(yè)
音樂學是研究音樂的所有理論學科的總稱;音樂學在不同時期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是不同的,音樂學除了基本的研究對象外,還研究歷史和現(xiàn)在的一切個人和民族的音樂行為,即音樂的生理行為、創(chuàng)造行為、表演行為、審美行為、接受行為、和學習行為。音樂學專業(yè)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、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,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,具有音樂研究、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。
培養(yǎng)目標
該專業(yè)培養(yǎng)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(yǎng)和系統(tǒng)的專業(yè)基本知識,具備一定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
力,能在高、中等專業(yè)或普通院校、社會文藝團體、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、出版及廣播、影視部門從事教學、研究、編輯、評論、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。
知識技能
畢業(yè)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:
l. 掌握音樂學的基本理論;
2. 掌握音樂的分析方法;
3. 具有從事該專業(yè)工作的基本能力;
4. 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、政策和法規(guī);
5. 了解該專業(yè)及相關學科的發(fā)展動態(tài);
6. 掌握文獻檢索、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的工作能力。
主干課程
音樂史、音樂學理論、中外民族民間音樂、教育學、美學、作曲技術理論、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。
實踐教學
主要實踐性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:包括社會實踐、藝術實踐及教學實踐等,一般每學期安排l--2周。
相近專業(yè)
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、音樂表演、舞蹈編導、舞蹈學、舞蹈表演
開設學院
中央音樂學院、 中國音樂學院、上海音樂學院、天津音樂學院、武漢音樂學院、沈陽音樂學院、 四川音樂學院、星海音樂學院、西安音樂學院、浙江音樂學院、哈爾濱音樂學院、南京藝術學院、大連藝術學院、山東藝術學院、南京師范大學、長江師范學院、河北師范大學、華中師范大學、黃石理工學院 湖南城市學院、遵義師范學院、長治學院、西南科技大學、韶關學院、首都師范大學、重慶文理學院、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等院校。
就業(yè)方向
主要到高、中等專業(yè)或普通院校、社會文藝團體、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、出版及廣播、影視部門從事教學、研究、編輯、評論、管理等方面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