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談幼師繪畫過程中的示范教學

  成都幼師學校表示,在幼兒園繪畫教學中,教室常用示范的方法向幼兒傳授新學的內容。雖然在較短時間里幼兒就能學會所要畫的內容,但其結果往往是全班幼兒的作品“千人一面”,雖然是出自幼兒之手的畫,卻不是真正意義的兒童畫。

  每個幼兒都經(jīng)歷過無拘無束的“涂鴉期”,都有過“我要畫”的主動性。通過繪畫,他們可以表現(xiàn)自己對世界的觀察、領悟,宣泄自己的情感。畫面是幼兒自我表現(xiàn)的方法之一。教師示范的本意是想教會幼兒繪畫的方法和技能,但也造成了使幼兒單純模仿的環(huán)境與氛圍,盡管教師反復強調“最好和我畫的不一樣”,但由于教師這種角色的權威性影響,使幼兒感到是在表現(xiàn)“老師的畫”,是在完成老師的要求,而不是幼兒自我表現(xiàn)的需求。

  教師的示范及范例展示在黑板上,帶給幼兒的是新意和完美的印象,成為幼兒心中的榜樣和要追求的目標。他們不用再仔細地觀察和回憶要畫的事與物,幼兒失去了觀察與思考的機會。教師反復強調繪畫步驟,更是幼兒的畫如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,何談幼兒自己的想象與創(chuàng)造,只能在主題的背景中添加一些附加內容。“與老師的不一樣”只是老師的愿望。以示范-----模仿為主的教學過程,老師教什么幼兒畫什么,由于習慣了這種學習方法,沒教過的內容幼兒很難表現(xiàn)。在此過程中,幼兒失去了主動性,失去了各種能力的發(fā)展機會。

  分析了繪畫教學中教師示范帶來的弊端,如何針對幼兒的年齡特點,發(fā)揮教師的主導作用,達到既能激發(fā)幼兒繪畫的興趣又不壓抑幼兒的表現(xiàn)力,起到啟蒙教育的作用呢?通過學習,研討和在實踐中驗證,成都幼師學校招生辦總結出以下幾個有效的方法。

  一、物象分析,加深印象。

  引導幼兒將觀察、記憶及幻想中的具體形象,用語言進行描述,通過描述,幼兒加深了印象,整理了思路,為下一步的實踐奠定基礎。如,對直接觀察的物象進行描述,在畫”自由像“時,有的幼兒通過照鏡子發(fā)現(xiàn):“我的臉是長圓型的,我的眼睛是雙眼皮,有一對粗壯的眉毛,還有7顆小痣。”再如,對記憶中的物象進行回憶的描述,在“回家的路上”時,先引導幼兒回憶和描述回家路上的景象,然后再動筆繪畫。又如,對幻想、創(chuàng)造的物象進行描述,在畫“未來汽車設計師”時,幼兒設想出能凈化空氣的“大樹車”,能乘很多人的“多層車”,能在空中飛的“多用車”等。進行語言描述時,教師要提示幼兒對這些物象的特征描述清楚,鼓勵幼兒做到“我想出來,就能畫的出來。”

  二、用示意的方法解決兒童繪畫中的難點和重點問題。

  示意的方法是指教師用手勢比劃、投影或簡筆畫對繪畫中的難點和重點部分為幼兒做出示意性提示。由于示意比示范簡便、隨意,是對每次活動中的難點和重點部分的提示,因此,絲毫不影響幼兒的創(chuàng)作。如,在畫"小鳥的王國"/時,教師分析出畫翅膀和尾羽是難點和重點部分,在引導幼兒觀察之后,幼兒說出有什么樣的翅膀,老師就利用投影給鳥兒“換翅膀”(即鳥的身體不便,翅膀變)。再引導幼兒給鳥兒“配尾羽”,使鳥兒的形象更加和諧美麗。由于“換”、“配”是可以變化和不固定的,是向幼兒滲透表現(xiàn)的方法,幼兒可以選擇和再創(chuàng)造,因此,幼兒的作品不會是一個模式,而是多姿多變的。此外,示意的方法還可以運用于對個別兒童的指導,特別是對膽怯不敢下筆的幼兒,萬事開頭難,老師用手指在他的紙上比畫出最初的造型,可使他有信心依照老師的示意下筆,并且成功中逐漸大膽地表現(xiàn)。

  三、同伴示范

  請小朋友到黑板上來示范,對廣大幼兒能起到啟發(fā)和激勵的作用,又不會有權威性的模仿效應。同時,也使教師對幼兒有初步的了解。教師可以根據(jù)具體情況,及時進行反饋和調整,做到教學相長。如在“會變的手影”活動中,幼兒到投影屏幕上玩“手影”游戲之后,老實說;“我們把各種手影畫下來,做個面具玩好不好?”孩子們討論之后,老師請三名幼兒到黑板上面,他們用左手當“模型”畫出兔子、褲子、山峰等不同造型。通過觀察。老師了解到:今天的目標定的較好,三名幼兒的手影造型各有不同,能夠發(fā)展幼兒的創(chuàng)造性。但幼兒以左手當“手影”模型時,有移動的現(xiàn)象,影響了繪畫效果,要提示幼兒注意,因為用的是水彩筆,將左手涂染了一些顏色,使畫面不干凈,又印象幼兒用大色塊進行表現(xiàn),因此,及時調整用油畫棒。同伴間的平等關系,使幼兒產(chǎn)生“你能畫,我也行,還要比你畫的好”的心理,全班幼兒畫出二十幾種自己創(chuàng)造的不同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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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通過研究實踐,我們深深體會到教師該不該示范不僅是教的問題,更是觀念問題,體現(xiàn)了教師是否相信幼兒,是否了解幼兒和理解幼兒,能否在此基礎上運用適宜的方法影響幼兒。實踐證明,沒有教師的示范,幼兒是能夠畫出千姿百態(tài),形象‘色彩各異,充滿稚氣和美好愿望的圖畫的。在研究過程中,我們不固定方法,不固定模式,而是遵循“教無定法,但要得法”的原則。“得法“是指要尊重幼兒的年齡特點和發(fā)展特點,給予適當’適度的引導。在這個原則下還要注意以下幾點:第一,選材要來自幼兒的生活和喜歡的事物,使幼兒想畫并有的可畫,難易程度要考慮幼兒的年齡特點,并使能力強的幼兒盡可能的發(fā)揮,差一點的幼兒也能夠成功,每一名幼兒都能在原有的基礎上發(fā)展;第二,幼兒繪畫要有一定的環(huán)境和思想準備,教師要為幼兒創(chuàng)設一個能引導他們“想畫”的氛圍;第三,教師在指導與評價時,要注重幼兒的審美感受,從色彩‘構圖’想象力等因素引導幼兒,而不要以“像不像”來評價,不追求整齊劃一‘一刀切的形式,要使美術活動成為幼兒求真,求善,求美的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