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州省交通技師學院(貴州省交通運輸學校)校規(guī)介紹

貴州(貴州交通運輸學校)校規(guī)介紹

貴州交通技師學院學生獎懲與處分:  

一、學生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表現(xiàn)突出,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。  

學生獎勵分為國家、省、市、縣、校等層次,獎項包括單項獎和綜合獎,具體辦法有由各級教育行政教育部門和學校本別制定。  

二、對學生的表彰和獎勵應當予以公示學校對于有不良行為的學生,可以視其情節(jié)和態(tài)度分別給予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、開除學籍等處分。  

學校做出開除學籍決定,應當報教育主管部門核準。  

受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、開除學籍的學生,經過一段時間的教育,能深刻認識錯誤的、確有改正進步的,應當其撤銷處分。  

三、學生受到校級及以上獎勵或處分,學校應當及時通知學生及其監(jiān)護人。學生對學校做出的處分決定有異議的,可以按照有關規(guī)定提出申訴。  

學校應當依法建立學生申訴的程序與機構,受理并處理學生對處分不服的申訴。  

學生對學校做出的申訴復查決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復查決定之前起15個工作日內,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訴。  

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在受到申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并答復。  

四、對學生的獎勵、記過及以上處分有關資料應當存入學生學籍檔案。  

對學生的處分撤銷后,學校應當將原處分決定和有關資料從學生個人學籍檔案中移出。  

貴州交通技師學院學生科工作職責:  

1、貫徹執(zhí)行黨的教育方針和上級指示,負責全校學生工作組織、協(xié)調和管理工作。負責制定全校學生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。  

2、負責部門人員的分工和年度考核,并對工作人員的晉級與獎懲提出建議。  

3、負責部門工作會議,協(xié)調檢查部門工作人員的職責工作;負責召集學生工作例會。  

4、組織全校學生的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評價,及時交流情況,溝通信息,分析了解學生工作管理中存在的問題,提出改進措施。  

5、總結學生工作的經驗,負責全校學生工作總結,提出學生教育與管理工作的建議  

6、負責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工作。  

7、負責部門對外聯(lián)絡,評優(yōu)、助困總體協(xié)調工作。  

8、負責協(xié)調處理學生應急事件和學生重大違紀事件。  

9、負責部門上報評優(yōu)材料、各類獎學金、學生違紀處分、學校請示、報告等文字材的審批和報批工作。  

10、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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