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東師范大學中山北路校區(qū)學費

華東師范大學中山北路校區(qū)各專業(yè)學費 專業(yè)名稱   學費(元/年)  
漢語言文學   5000-5500  
漢語國際教育   5000-5500  
英語   5000-5500  
日語   5000-5500  
德語   5000-5500  
學前教育   5000-5500  
特殊教育   5000-5500  
教育康復學   5000-5500  
數(shù)學與應用數(shù)學   5000-5500  
物理學   5000-5500  
化學   5000-5500  
音樂學   10000  
繪畫   10000  
體育教育   5000-5500  
歷史學   5000-5500  
思想政治教育   5000-5500  
藝術教育   10000  
特殊教育   5000-5500  
生物科學   5000-5500  
地理科學   5000-5500  
華東師范大學中山北路校區(qū)助學政策

1.研究生國家獎學金

(1)獎勵金額:碩士研究生2萬元/人,博士研究生3萬元/人。

(2)獎勵人數(shù):每年由國家下達,博士研究生占3-4%,碩士研究生占2-3%。

(3)實施辦法:《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》(試行)。

2.研究生國家助學金

(1)資助標準:博士研究生1.5萬元/年;碩士研究生0.6萬元/年。

(2)實施辦法:《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》(試行)。

3.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

(1)獎勵標準:學校每年依據(jù)研究生注冊人數(shù)將學業(yè)獎學金額度(按博士研究生1.5萬元/年/生、碩士研究生0.6萬元/年/生的標準)下?lián)苤粮鲉挝?,各單位自行確定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的覆蓋面、等級、獎勵標準。

(2)獎勵人數(shù):符合條件者均可享受。

(3)實施辦法:《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管理辦法》(試行)。

4.校長獎學金

(1)獎勵金額:2萬元/人。

(2)獎勵人數(shù):每年不超過10人。

(3)實施辦法:《華東師范大學校長獎學金實施辦法》。

備注:適用范圍為全校全日制研究生。

5.其它獎(助)學金:

按照獎(助)學金出資方意愿、相關章程及《華東師范大學社會獎(助)學金實施辦法》實施。

6.助研、助教和助管

(1)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貼標準及出資辦法維持現(xiàn)行政策不變;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貼標準為6000元/年(500元/月,每年按12個月發(fā)放)。

(2)在新方案出臺前,研究生助管、助教崗位管理及實施辦法暫按《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管理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
7.國家助學貸款

按財政部、教育部、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(jiān)會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《關于調(diào)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財教〔2014〕180號)執(zhí)行。

華東師范大學中山北路校區(qū)發(fā)展歷程

學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,是以大夏大學(1924年)、光華大學(1925年)為基礎,同時調(diào)進圣約翰大學、復旦大學、同濟大學和浙江大學等高校的部分系科,在大夏大學原址上創(chuàng)辦的。

1959年學校被中共中央確定為全國16所重點院校之一。

1972年學校與上海師范學院、上海體育學院等院校合并,改名上海師范大學。

1978年學校再次被確認為全國重點大學。

1980年學校恢復華東師范大學校名。

1986年學校被國務院批準成為設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。

1996年被列入"211工程"國家重點建設大學行列。

1997-1998年,上海幼兒師范高等??茖W校、上海教育學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學院等先后并入。

2002年根據(jù)上海市高校布局結構調(diào)整的戰(zhàn)略部署,學校啟動閔行校區(qū)規(guī)劃建設,并于2006年主體搬遷到閔行校區(qū),形成了"一校兩區(qū)、聯(lián)動發(fā)展"的辦學格局。

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決定重點共建華東師范大學,學校進入國家"985工程"高校行列。

2020年學校進入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行列,全面開啟扎根中國大地建設一流大學的新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