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師范學院招生章程-2024年普通類本科

鄭州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

第一章

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普通高招全日制本、??普猩ぷ鞯捻樌M行,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之規(guī)定,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招生章程。

第二條 鄭州師范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,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擇優(yōu)錄取。

第二章 學校概況

第三條 學校全稱:鄭州師范學院(英文名稱: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),國標代碼:12949。學校地址: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(qū)英才街6號。

第四條 培養(yǎng)層次:本科、???/span>

第五條 辦學類型:公辦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,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主,包括非師教育的多學科、多層次、適應社會經濟發(fā)展的高校。

第三章 組織機構

第六條 根據有關規(guī)定,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,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,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。

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,負責學校全日制本、專科招生的具體實施工作。

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(jiān)察工作領導小組,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(jiān)督。

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專業(yè)

第九條 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(guī)模,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學校自身發(fā)展實際,結合近年分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、分專業(yè)計劃編制與執(zhí)行情況,統籌考慮生源結構、區(qū)域均衡、生源質量等因素,科學、合理編制學校分?。ㄗ灾茀^(qū)、直轄市)、分專業(yè)計劃。招生計劃及各專業(yè)相關報考要求,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(fā)布。

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,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%作為預留計劃,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檔多投考生的錄取和調節(jié)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。預留計劃調配使用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。

第五章 招生規(guī)則

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:外語類各專業(yè)只招收本語種或英語語種考生。其它專業(yè)外語語種不限,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,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。

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,按照生源省的規(guī)定確定投檔比例。學校執(zhí)行國家規(guī)定的加分政策,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。

第十三條 學校執(zhí)行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中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
第六章 錄取規(guī)則

第十四條 普通類錄取規(guī)則

嚴格執(zhí)行各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所制定的招生錄取規(guī)則,對報考我校的考生,依據高考成績及所填專業(yè)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第十五條 音樂類專業(yè)錄取規(guī)則

1、本科音樂學專業(yè)(含中外合作辦學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,錄取時按照專業(yè)總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??忌稒n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2、本科舞蹈學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,錄取時按照專業(yè)主科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??忌稒n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專業(yè)總成績、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3、??埔魳繁硌荩ê型夂献鬓k學)、舞蹈表演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,錄取時均按照專業(yè)主科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專業(yè)總成績、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第十六條 美術類專業(yè)錄取規(guī)則

(一)河南省

1、本科美術學、視覺傳達設計、繪畫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,錄取時均按照(文化成績×50% +專業(yè)成績×50%)的計分方法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專業(yè)成績、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2、??扑囆g設計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??其浫】刂品謹稻€,錄取時按專業(yè)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(二)外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

考生的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確定的本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;專業(yè)成績須達到所在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專業(yè)統考本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,沒有美術類統考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,考生須取得其他高校美術類??己细褓Y格,錄取時按文化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(yè)錄取規(guī)則

(一)河南省

本科體育教育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,招生主管部門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投檔,我校對進檔的考生,按專業(yè)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本科休閑體育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,招生主管部門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投檔,錄取時按文化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(二)外省

本科體育教育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達到所在省的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,錄取時按文化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、數學、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第十八條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(yè)錄取規(guī)則

本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(yè):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(yè)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,錄取時按照專業(yè)成績排序,從高到低錄取??忌稒n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文化總成績、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第十九條 專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(yè)錄取規(guī)則

英語教育、體育教育(瑜伽藝術方向)專業(yè):均按普通類錄取,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及所填專業(yè)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,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,依次按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綜合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。

對于所報專業(yè)已滿、又不服從調劑的各類考生,我校將不予錄取。

第七章 學費標準

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規(guī)定,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、住宿費以及書本費、有關證件(卡)工本費等費用。學校2019年各專業(yè)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暫定為:

文史類本科專業(yè):3400/生· 年,理工類本科專業(yè):3700/生· 年,藝術類本科專業(yè):5700/生·年。

文科類??茖I(yè):3300/生·年,理工類專科專業(yè):3600/生· 年,藝術類??茖I(yè):5600/生· 年。

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音樂學專業(yè):16000/生·年。

中外合作辦學??茖I(yè):12000/生·年

住宿費800-1200/生·年,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。

注:收費標準如有調整,則按照省收費主管部門最終批復的標準執(zhí)行。

第八章

第二十一條 獎助措施

(一)學校建立了 “獎、助、貸、勤、補、減”和“綠色通道”在內的資助體系,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助學貸款、困難補助、勤工助學等措施予以幫助。每年秋季學期由學生申請,學院、學校兩級遵照“逐級認定、受理評審、張榜公示、過程監(jiān)督”的評審程序和辦法,按照救助范圍和救助標準,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相應資助。

(二)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,爭先創(chuàng)優(yōu),全面發(fā)展,學校完善了學生獎勵制度。除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(國家獎學金8000//年,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//,國家助學金3000//年)外,學校還設有優(yōu)秀學生獎學金、單項獎學金等獎項。(獎助學金咨詢電話:0371-65501389

第二十二條 具有鄭州師范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、??茖W生,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(yè)標準的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核發(fā)鄭州師范學院本、??飘厴I(yè)證書。本科畢業(yè)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,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。

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,學校將進行復查,復查中發(fā)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,按照教育部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

第九章

第二十四條 鄭州師范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,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,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。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。

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規(guī)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,以本章程為準,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,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。

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鄭州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。

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方式

招生咨詢電話:0371-8666619586666196、86666197

學校地址:河南省鄭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

郵編:450044